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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孩子的教養我一直很嚴格,如果小孩做錯事時,前兩次我會用好好解釋,解釋三次我就會開始生氣,若是孩子還嘻皮笑臉,我會更生氣,因為我在教導她,這種態度不尊重我,我覺得態度是這樣,就表示他並不了解自己做錯的事,沒有聽進去母親花時間跟她解釋的事

偏偏三歲的Flora總是會用撒嬌跟嘻笑的方式想緩和她做錯的事,甚至用先哭先贏的方式來掩飾自己的錯,常常她要不到姐姐手上的玩具就會生氣動手打姐姐,當姐姐跟mama告狀時,她就會大哭,還推說是姐姐的錯,這種態度讓我十分生氣,第一,動手就是不對,不管是她先拿到的或是姐姐先拿到卻不讓她的,都應該用說的,第二,原先就已經規定過,誰先拿到玩具就有先使用的權力,若是對方要玩,得先等使用者不玩時才能玩,若是真的很想玩也要想辦法跟使用者溝通,說服對方讓她先玩,若是對方不同意,她就必須先去玩其他玩具,這是學習等待與溝通,如果連自己的家人都無法溝通,未來要如何與同學或是社會溝通

我的想法其實很簡單,就是第一個小孩跟第二個小孩都應該站在同一個平等線上來看,有些人總是會說姐姐要讓妹妹,妹妹還小,為什麼!姐姐就一定要讓無理取鬧的妹妹呢!這樣誰願意當第一個出生的人,這種方式容易造成姐妹間對彼此的怨氣,這個怨氣會在你看不到的時候影響到孩子的個性,而且妹妹還會比較容易養成嬌寵的個性,妹妹比較小,禮讓的部份應該在於運動時的動作上,而不是所有生活的常規裡,生活的常規就是大家都要遵守的,妹妹小,剛開始或許無法做的很好,但一次兩次以後,慢慢的她也能跟上大家的節奏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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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ivianlin06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